关于办理2019年教学区车辆通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1来源:保卫处作者:李贺鹏访问次数:329

校属各单位: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教学区车辆管理,确保校园交通秩序安全,现将2019年车辆进出教学区申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办理范围

1、工作单位在中心教学区的在职教职工个人车辆;

2、工作单位在中心教学区的各单位聘用教职工个人车辆;

3、学校公务车辆;

4、中心教学区商业经营场所、饮服中心配送等车辆。

(二)办理条件

在职(在编、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仅限办理一辆教学区免费通行车辆(免费时间段:8:00-23:00)。其他进入教学区车辆均视为临时车辆。

1、办理免费通行的车辆行驶证必须是登记在职教职工本人或者配偶的名下的车辆。以其他人员姓名登记、未过户或公司等组织机构名义登记的车辆均不在免费通行范围内。

2、公务车辆仅限为经学校资产管理处登记且所有权为新疆农业大学集体所有的车辆,通行手续由资产管理处(中心)负责统一办理,未经学校资产管理处(中心)认定的车辆均不在办理范围内。

3、办理范围内的其他车辆需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书面担保后,按照相关标准收取费用后予以办理。

(三)办理教学区纸质通行证方法

为了严格进入教学区车辆管理,方便家住校外教职工进出教学区,本次符合进入教学区条件的车辆均发放纸质通行证。

1A类通行证办理范围

学校公务车辆及经学校许可的地方政府等部门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

办理方法:由党办校办、资产管理处(中心)审核办理。

2B类通行证办理范围

工作单位在中心教学区,在学校家属区居住并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了车辆缴费业务的在职教职工车辆。

办理方法:在职教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3C类通行证办理范围

工作单位在中心教学区,家住校外或未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车辆缴费业务的在职教职工车辆。

办理方法:在职教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4D类通行证办理范围

各单位自行聘用人员车辆、各类配送车辆、施工车辆及商业经营场所车辆

办理方法:车辆所有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人员(车辆)管理单位、施工管理单位或场所管理单位出具书面担保证明后,由担保单位安排人员办理。

5E类通行证办理范围

资产管理中心网羽馆打球通行车辆

办理方法:车辆所有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网羽馆出具书面担保证明并负责收集相关材料后,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二、办理方法

1、本次办理采取单位集中审核、统一办理的方式进行,保卫处不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教学区车辆免费通行业务。

2、为方便广大教职工,20181月份集中办理且已提交全部手续材料的在职教职工,本次办理只需要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教学区车辆通行申请表》,个人佐证材料不需要再次提交。其他时段办理的仍然需要提供所有佐证材料。

3、各单位统一收集汇总本单位教职工信息,填写《2018年在职教职工教学区车辆通行汇总表》,所在单位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至保卫处杨婷处,纸质版盖章后由经办人携带所有材料到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后楼8307室)办理。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办理。

三、要求

1、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的条件的,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2、所有办理中心教学区免费通行车辆的申报信息,需在各单位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办理时需一并提供公示文件和公示图片。

3、对弄虚作假、审核不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单位相关人员承担,并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处理。

4、本次集中办理时间截止到20181223日止。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保卫处

20181210

附件1 新疆农业大学教学区车辆通行申请表.doc附件2 2019年在职教职工教学区车辆通行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