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来源:通知访问次数:1113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经沙区交管部门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新疆农业大学派出所、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单位联合成立农大片区交通秩序整治小组,对农大及周边交通进行依法整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校园及周边公共道路交通违法违规问题。

二、具体要求

1.校内所有人行通道区域禁止停放车辆。

2.附中西侧(古城丁字路口至3区4号楼西侧路口)设置为由南向北方向的单行道,禁止车辆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3.校医院门前(校医院西丁字路口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东侧路口)设置为由东向西方向的单行道,禁止车辆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4.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不得占道停车,等候车辆需进入就近停车场。

5.家属区地面施划车位只允许临时车辆停放,施划车位以外所有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6.运送大件物品需进入消防通道的车辆在卸载完毕后必须及时离开。因违规停放影响救援车辆通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所有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其他公共道路违法违规问题。

三、依规处罚

2018年11月7日至12日为宣传疏导阶段,11月13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后实施常态化治理。从集中整治阶段开始,依照交通法规,将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现场处罚,扣3分,罚款200元,并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出具罚单,情节严重的依规从重处理。家属区住户要按照指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否则依法处理。望广大教职工、住户提高交通法治意识,文明出行。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