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2来源:保卫处作者:赵纬访问次数:663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师生职工安全意识,切实增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安全宣传工作进学校的通知》(新教传202027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抓好学校安全教育读本的学习,把安全教育内容融合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纳入年度教学计划。认真落实每天课前1分钟、放学前5分钟、周末、节假日放学前半小时进行安全提示的工作要求,把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渗透到师生的学习生活中。要结合教育教学和安全工作实际,培养专(兼)职安全教育师资队伍,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安全宣传时时抓、日日抓,把安全理念根植在师生头脑中。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专题教育。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站、校刊、板报、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设立安全宣传专栏,定期播放、刊发、发布安全宣传内容。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专项活动的宣传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师生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分类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员工接受安全知识覆盖面达到100%。附属中学、小学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师生、家长口口相传及身体力行,引导家庭成员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影响带动社会面共同关注安全环境、安全工作。

二、加强培训演练和队伍建设

(一)广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按照“中小学校每月至少一次,大中专院校每2月至少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一次,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安全事故高发的地区,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区分类分时段认真组织开展防踩踏、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针对性演练,把课堂教学、理论学习与实际应对相结合,提升师生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防灾避险能力。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修订各类预案、方案。

(二)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单位积极鼓励师生参加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把师生参与校园安全志愿服务、社会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等纳入评价体系,鼓励更多的师生参加校园安全志愿活动,多做有益于学校安全、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营造校园安全人人有责、校园安全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将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安全宣传工作顺利推进。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积极协调多部门合作、多方面共同参与,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2020年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宣传工作落实情况、上半年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报安全生产办公室

  

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18119121357

  

  

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