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 校园交通安全倡议

发布时间:2024-04-07来源:保卫处作者:马鑫访问次数:12


2.2全国交通安全日

校园交通安全倡议一盔一代安全常在遵守交规

今年12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其目的在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

我校保卫处积极响应号召,在校内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为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交通安全环境,保卫处特向广大师生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法遵规

同学们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和《新疆农业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让我们携手筑牢安全防线,共创和谐安全校园。

二、安全驾驶

车辆进校后,应当安全驾驶,按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警示和规定路线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禁止超载、超速、超车、并行、鸣笛、逆向行驶、抛洒滴漏;车内人员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或做其他妨碍行车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行为。

三、规范停车

车辆按照规定,在指定地点停车,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跨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地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停好后原则上不再动车,就餐、开会等校内活动不得驾车前往,需出校时可驾车直接离校。  

四、恶劣天气

如遇到雨雪雾霾天气,应当减速慢行,冰雪路面行车要集中注意力,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观察避让行人。

五、非机动车

在校园内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应文明骑车,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骑行嬉闹,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或其他影 响注意力的不安全方式。

六、文明行走

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无人行道的道路靠右侧路边通行,穿越道路或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再通行,禁止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抢穿道路。在道路行走时,不看手机和戴耳机,做文明路人。


亲爱的师生员工们

校园的交通安全

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

让我们一起守护美丽安全的农大

让我们来一起共创和谐美丽的校园吧

/////命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