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教职工子女安全出入校园,有效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保卫处将对教职工子女亲子卡进行核查更换,2023年5月办理的子女亲子卡(红色证)将于2024年6月15日统一作废,不再继续使用。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父母任何一方系我校在职(含校聘)教职工的,各单位自聘、临聘人员不在此次统计办理范围之内。
(二)子女为12岁以下的小学生或幼儿园儿童均可申请办理;2024年9月即将入托的子女也在此次办理范围之内,不限定所在学校。
(三)教职工确实存在孩子放学后无人接管和照顾的困难,且家庭内部无法协调克服,子女确需进校进行照看的。
(四)教职工所在单位同意将子女带入本单位的工作区域。
二、信息审核
(一)教职工本人按要求填写《教职工子女亲子卡申请表》(附件1),提供子女一寸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各1张(电子版照片备注子女姓名,),申请表写明申请原因,并签署安全承诺。
(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经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单位汇总填写出入校统计表。(附件2)
(三)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周五)18:00前,将附件1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保卫处交通治安科杨超(老图书馆3楼交通治安科)。
三、管理要求
(一)子女需随身携带并规范佩戴亲子卡,经安保人员核验无误后入校;未办理或未佩戴亲子卡的子女禁止进入校园。
(二)子女进校后需在父母看管范围内活动,不得在公共教学区域、公共办公区域、校园交通道路等场所打闹、玩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子女在校期间不得影响所在单位职工正常工作。
(三)教职工和所在单位需确保子女在校园内的个人安全,父母作为第一责任人需对子女的校内行为进行约束和教育,所在单位需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联系人:马超 杨超 联系电话:8762134
保卫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