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保卫处是学校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与校内各单位协作配合,对校园实施安全管理,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正常校园安全秩序。
武装部保卫处设有党政办公室、安全生产消防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治安交通科、国防教育办公室、总值班室。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校园安全保卫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和校园安全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指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
3.负责平安校园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政治调研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
5.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7.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学校各类案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8.负责校园交通安全,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重大活动和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大学生征兵及人武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武装部保卫处根据当前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学校整体工作建设需要,在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等方面加强研究,始终坚持热情接待师生来访与求助,营造和谐的安稳工作氛围。我们将与时俱进,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干部职工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尽职履责,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教学、科研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