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构建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有关安排,现依规对校园内红色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对象
老满城校区内所有红色校内牌照电动自行车。
二、清理时间和要求
(一)车主自行清理:2024年5月23日至6月15日;车主正式离校前自行将红牌车辆清理出校园。
(二)学校集中清理:2024年6月16日至6月22日;超过自行清理时间仍未清理的红牌车辆,将由保卫处进行集中清理;集中清理的红牌车辆将存放至13号宿舍楼后统一管理(视频监控全覆盖监督)。
(三)清理车辆公示:2024年6月22日—7月15日将对集中清理的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车辆所有人可于2024年7月15日前凭有效证件、钥匙及申请表等证明材料前往保卫处进行登记认领,并清理出校园。
(四)无主车辆处理:对于公示结束且逾期无人认领车辆,自2024年7月16日起将委托第三方按照程序对车辆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762134
保卫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