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双十一”网购,千万要小心这些陷阱!

发布时间:2023-11-10来源:保卫处(武装部)作者:马鑫访问次数:21

“双十一”消费热度持续走高各种促销活动提前预热商家们纷纷打出“低价”促销牌秒杀、打折、预付定金满减等活动大量消费者在1111日前就通过网络平台提前购买参加“双十一”活动的商品

 

期间,需谨防不法分子,以平台退货退款名义实施诈骗。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卫处向广大师生发出消费提示做到不盲目追求低价不跟风消费选择正规商家和商品及时维权

PART.1查看资质 规避风险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及相应许可证信息。但因为《电子商务法》第十条中规定的“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仅需公示其自我声明。

因此建议消费者如欲购买贵重物品或者产品质量关乎人身安全的商品(例如燃气具等),尽量选择正规购物平台上的企业网店(可点击网店信息查看其是否有公示证照信息),其售后等更有保障。

PART.2保护信息 谨防诈骗

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要增强安全意识。目前有不法分子以平台退货退款名义实施诈骗活动,其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消费者的购物信息,谎称是电商或物流客服,利用“商品有质量问题”“快递丢失”“会员充值出现问题”等话术谎称进行超额赔付,激发受害人的“趋利避险”心理,然后再诱导消费者离开官方平台,下载虚假App或加入微信群进行赔付,从而进一步套取消费者银行卡号、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最后将消费者的钱款转走。

也有不法分子以“激活退款通道”“交纳退款保证金”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称会将钱连同赔偿一并返还给受害人,当受害人将钱转至不法分子提供的账户之后,又会以其他借口诱导受害人继续进行转账,连续诈骗。

因此凡是接到自称“商家”或“客服”的电话,声称商品需要退款或重新付款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流程办理,并第一时间登录官方平台核实真伪;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不下载陌生软件不加入陌生群聊,尤其是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预防网络诈骗。消费者可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来电预警”功能,帮助识别并预警可疑来电、短信、诈骗App


PART.3注意规则 避免误解

面对促销,消费者应事先明确活动范围,确认跨店满减的可用店铺、红包、满减等优惠是否可叠加使用,要注意一些红包或优惠的取得可能附有其他条件;提前将所需商品放入购物车,做好商品组合,让优惠落到实处。

同时对比各家电商价格变化,对于折扣商品在支付前确认是否享受到优惠;预付定金后,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尾款支付,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观看直播购物,由于导购节奏较快,建议针对心仪商品做足功课再下单,科学理性消费。

PART.4保留凭证 理性维权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存购物凭证,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的截图、商家承诺截图、直播页面截屏、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还应注意“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等范围和规则,确认需要再剪去吊牌或扔掉包装,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投诉,纠纷问题未解决的可向网店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个人网店情况下,如无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其实际详细经营地址,建议直接向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还是那句提醒想怎么买就怎么买但绝不能在骗子身上买“教训”。来到“双十一”最后两天新一轮促销又开始咯不想落入骗子圈套下面这份海报值得收藏。

反诈防骗记心间,这样购物才能,愉快“剁手”不堵心。

来源:福州市场监管、网监处、食安福州综合整理原创出稿、广东刑侦、公安部刑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