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两卡”犯罪,拒绝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发布时间:2024-10-18来源:保卫处(武装部)作者:马鑫访问次数:17

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出售就能赚到300元用身份证再办张银行卡出售就能赚到800元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当心摊上大事!
    在利益诱惑面前有的学生迷失方向从办卡、卖卡发展到组织收卡、贩卡成为潜伏在校园中的卡商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泥潭。

什么是“两卡”?

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电话卡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

 “两卡”犯罪包括哪些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严重后果

1.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案例警示

案例一 为谋私利办理多张电话卡

学生夏某在社会闲散人员小赵的哄骗下,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3张电话卡之后交给了小赵,事经公安机关案件调查发现,夏某所办理电话卡被违法犯罪分子用于架设GOIP设备拨打电话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案例二 游戏平台找兼职

学生陈某在某游戏平台获悉兼职信息后,按要求添加对方QQ,对方指导陈某利用自己的两个手机架设拨号平台,由陈某拨打骗子指定号码,而骗子则通过远程语音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骗子以每小时200元的费用给陈某进行结算,陈某因法律意识淡薄殊不知被骗子利用,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导致多名受害者上当受骗。

案例三 向同学有偿租用电话卡

学生徐某在某网络平台认识了一主播,对方诱骗他可以利用自己的电话卡兼职赚钱,徐某在对方的诱骗下,向同班3名同学以每人一天200元的价格租借手机卡使用,同时将其姐姐的电话卡提供给对方使用。学生徐某根据对方指示安装软件供骗子远程控制,实施诈骗活动,成为了骗子的帮凶。

案例四 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诈骗

学生刘某于4年前办理了一张工商银行卡,历经几次银行系统升级和卡片换代后,该张银行卡的使用频率不高,被搁置一旁,经邻居介绍,刘某加入了一个名叫“小王开卡”的微信群,通过群友牵线,刘某很快找到买主,之后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发后,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五 被用于洗钱犯罪团伙洗钱

手头紧的学生李某为赚点快钱,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全套”出租给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将银行卡开通手机银行后,将其用于洗钱,受害人将钱打进骗子指定的账户即李某的银行卡中,然后被快速分成多笔小额款项转至数张银行卡中,再由分布各地的团伙成员将赃款取走,几个月后,民警找到李某,他才知道自己的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温馨提醒

 两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非法出租、出售,否则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各位同学注意,切勿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更不能参与到违法犯罪活动中。


图文来源:南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西海公安 中山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