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保障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校保卫处将持续加强校园交通治理力度,严格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管理。
一、机动车管理
(一)自2025年3月5日0点起正式启用校园机动车测速管理系统,进校车辆时速不得高于25公里/小时,每半年内超速3次取消车辆入校资格;记录周期为每年1月1日—6月30日(2025年上半年自3月5日开始记录),7月1日-12月31日,每半年清零一次。
(二)车辆进校后应按方向规范停在车位内,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跨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地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停好后,教师上下课、就餐、开会等校内活动,均不得驾车前往,需出校时可驾车直接离校。
(三)严格遵守校园高峰期机动车辆禁行制度,管制期间,管制道路,所有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四)对于违反规定的机动车辆,保卫处将采取贴条告知并定期通过OA平台、“平安新农大”微信公众号进行通报。
二、非机动车管理
(一)严禁无校内牌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校内骑行。
(二)文明骑车,不得在骑行过程中,嬉戏、打闹、接打电话、看手机、载人。
(三)非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有序停放,并将车辆摆放整齐,不得将非机动车停放在大厅、走廊、通道内及其他非停放区域,不得占用机动车车位以及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公共部位通道。
(四)违规或“僵尸”车辆被清理后将集中管理并进行编号登记,如需认领请前往保卫处交通治安科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服务咨询电话:0991-8762134(保卫处交通治安科)
保卫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