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清理黄色牌照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1来源:武装部(保卫处)作者:保卫处访问次数:16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构建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有关安排,现依规对校园内黄色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对象

老满城校区内所有黄色校内牌照电动自行车。

二、清理时间和要求

(一)车主自行清理:2025620日至710日;车主正式离校前自行将黄牌车辆清理出校园。

(二)学校集中清理:2025710日至715日;超过自行清理时间仍未清理的黄牌车辆,将由保卫处进行集中清理;集中清理的黄牌车辆将存放至13号宿舍楼后统一管理(视频监控全覆盖监督)。  

(三)清理车辆公示:2025715日—920日将对集中清理的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车辆所有人可于2025920日前凭有效证件、钥匙及申请表等证明材料前往保卫处进行登记认领,并清理出校园。

(四)无主车辆处理:对于公示结束且逾期无人认领车辆,自2025921日起将委托第三方按照程序对车辆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762134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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