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5-06-24来源:武装部(保卫处)作者:武装部保卫处访问次数:12

各非机动车车主: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保卫处正在开展校内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牌证核查和到期电动自行车清理工作,工作中发现,存在使用假牌照、牌照和车辆不符以及买卖牌照的违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严禁伪造、变造牌证,严禁转让、售卖、出借车辆牌证;一经发现,依规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保卫处依规对以下车辆进行清理:1.牌照缺失、损坏的;2.车牌与车辆信息不符、车主与车辆信息不符的;3.假牌照和盗用他人牌照的;4.牌照到期仍在继续使用的;5.桔色牌照(710日前车主自行清理,710日后保卫处统一清理)。

三、保卫处将对清理的非机动车进行编号,统一存放至13号宿舍楼后集中管理(视频监控全覆盖管理)。

联系电话:8762134

特此提示。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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