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机动车车主: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保卫处正在开展校内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牌证核查和到期电动自行车清理工作,工作中发现,存在使用假牌照、牌照和车辆不符以及买卖牌照的违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严禁伪造、变造牌证,严禁转让、售卖、出借车辆牌证;一经发现,依规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保卫处依规对以下车辆进行清理:1.牌照缺失、损坏的;2.车牌与车辆信息不符、车主与车辆信息不符的;3.假牌照和盗用他人牌照的;4.牌照到期仍在继续使用的;5.桔色牌照(7月10日前车主自行清理,7月10日后保卫处统一清理)。
三、保卫处将对清理的非机动车进行编号,统一存放至13号宿舍楼后集中管理(视频监控全覆盖管理)。
联系电话:8762134
特此提示。
保卫处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