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参照国内高等学校非机动车治理的普遍做法,依据教育部《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新疆农业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新疆农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按照“控新增、逐年减、消存量、增共享”的非机动车治理总体思路,学校持续实施2023—2026年校园非机动车四年整治计划。现将校园非机动车核心管理政策同步重申如下:
一、严格入校准入。老满城校区实行非机动车通行准入管理,无校内号牌车辆一律禁止入校;无牌电动自行车自2024 年4月 15 日起全面清理,无牌自行车自2024年11月1日起全面清理。
二、号牌办理已截止。电动自行车号牌办理于 2024 年4月10日截止,自行车号牌办理于 2024年10月31日截止,除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经审批外,不再受理任何新办、补办、转接号牌申请;本科升学本校研究生,原号牌自动作废,车辆须移出校园。
三、号牌仅限本人使用。校内号牌实行一人一车一牌,严禁转让、转借、买卖,人车信息不符将直接核销号牌并清理车辆。
四、严肃查处违规用牌。对伪造、变造、买卖、冒用校内号牌的师生,学校将依规依纪处理并全校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限期淘汰管理:电动自行车号牌按红、黄、蓝、绿分类管控、逐年淘汰,到期自动失效;车主须自行将车辆移出校园,逾期公示无认领者统一按废品处置,相关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六、严禁各类违规行为:严禁拼装改装、非标车辆入校;严禁私拉电线、室内充电、飞线充电;严禁逆行、超速、违规载人;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主干道乱停乱放。
七、优化出行保障:学校引入共享非机动车满足师生“最后一公里” 出行需求,统一运维、统一调度、统一停放,学校不向运营企业收取费用,最大程度让利于师生,从源头压降安全隐患。
校园安全无小事,交通秩序靠大家。保卫处交通治安科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健全非机动车管理长效机制。恳请全体师生理解支持、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文明骑行、规范停放,携手共建平安、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
如有疑问,可关注“平安新农大”微信公众号或查阅学校OA办公系统,搜索和查阅2023年以来非机动车治理的相关文件、方案、通知、提示、问答;也可电话咨询保卫处交通治安科(8762249)。
保卫处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