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飞友,请查收!无人机飞行活动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6-05-02来源:公安部新闻传媒作者:保卫处访问次数:11

   “五一”小长假,正是无人机爱好者走出家门、俯瞰山河的好时节,从天山天池到赛里木湖,从喀纳斯到喀什古城,在新疆这片山水相融的土地上,这个假期想必有不少飞友已经带着心爱的无人机,准备以第一视角记录旅途的精彩瞬间。

    每一寸蓝天的安全与秩序,都需要我们从每一次起飞做起,为守护公共安全、远离违规风险,请大家记住:实名登记是入门基石、查清空域是飞行关键、依规飞行是安全底线。

    请自觉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飞行前务必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并查询计划飞行区域的空域属性,确认无人机已完成实名登记且活动在适飞空域内。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飞行高度不得超过真高120米,不得闯入军事禁区、机场、高铁、高速公路及重要文物保护地等管制区域。未成年人体验飞行时,须有熟练掌握操作方法的成年人全程在场指导,切勿操控超过自身资质的机型。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飞友:起飞前可以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

法律法规

国家级法规核心条款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202611日起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首次明确:无人机违规飞行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新疆地方补充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 

1.违反禁飞规定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对公民违规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经典案例

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无人机扰航案 (2025226日)

    案情:某信息科技公司在机场跑道南头附近违规飞行无人机进行三维拍摄,未注册登记、未申请空域和航拍任务,导致多架航班延误。

    处罚:两名涉事人员分别被行政拘留10日和5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影响:造成多架次航班延误,严重威胁民航安全,成为新疆2025年首例因无人机扰航被拘留的典型案。

    博乐赛里木湖无人机撞车案 (2025年暑假)

    案情:游客王女士操作无人机失控,撞碎李先生汽车玻璃,维修费用共计3050元。

    判决:博乐市人民法院判决王女士承担全部责任,扣除已赔付的1500元,再赔偿1550元。

    警示:无人机操作失误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飞行前必须检查设备状态。

哈密三人 "黑飞" 查处案 (20259月)

    案情:成某、张某、许某三人未取得操控员执照、未实名登记、未申请空域许可,在哈密地区违规飞行无人机。

    处罚:被警方依法查处,面临罚款、没收设备等处罚。

    提示:多人共同违规将分别追责,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新疆无人机禁飞/限飞重点区域

    1.机场净空区(乌鲁木齐、喀什、伊宁、库尔勒等机场)。

    2.边境地区、军事管理区。

    3.政府机关、重要会议场所周边。

    4.大型活动期间(如亚欧博览会、少数民族节日)全域或局部禁飞。

    5.赛里木湖、天池等重点景区(部分区域限制飞行高度)。

保卫处提示

空域申报流程

    无人机飞行的空域申报有严格的规定和流程,在乌鲁木齐、喀什等城市核心区,由于人口密集、航空活动频繁,无人机飞行需提前72小时向空管部门报备,详细说明飞行时间、地点、高度、范围等信息,获得批准后方可飞行。而靠近机场、军事管理区的空域,管控更为严格,未经批准擅自飞行,不仅会影响航空安全,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空域申报流程。

设备合规要求

    无人机设备的合规性是安全飞行的基础。根据相关规定,起飞重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必须进行实名登记,登记信息要与无人机实际信息一致。对于用于农业植保等商业用途的无人机,还需粘贴反光标识,以便在飞行过程中被清晰识别。此外,严禁改装电池、擅自提升功率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会影响无人机的性能和安全,还将导致执照被吊销,得不偿失。

恶劣天气应对

    新疆的气候条件复杂多变,恶劣天气对无人机飞行影响很大。春季,新疆多地容易出现沙尘暴天气,当能见度低于1公里时,禁止无人机飞行,因为此时飞行不仅操控困难,还可能因视线受阻导致碰撞等事故。冬季,气温较低,在-20℃以下时,需启用锂电池低温保护模式,避免电池性能骤降影响飞行安全,同时要注意无人机的保暖,防止设备损坏。

应急处置演练

    在实际飞行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因此掌握应急处置技能至关重要。需要掌握失控迫降、信号丢失返航等应急方案,知道在不同情况下该如何操作,将损失降到最低。